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 >  新闻公告

征稿通知|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“翰墨北疆”——通辽市美术书法作品展征稿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07-22 发表者: 浏览次数:
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期的重要讲话精神,深化“北疆文化”研究,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,推动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及全方位建设“模范自治区”的要求落实落地,更好的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。以艺术的形式展现伟大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辉煌成果。拟举办“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“翰墨北疆”——通辽市美术书法作品展”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结构
主办单位:中共通辽市委宣传部、通辽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承办单位:通辽市美术馆、通辽美术家协会
协办单位:通辽美术家协会
二、评选委员会
由展览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展览作品的进行评选。
三、展览日期:2024年9月
四、展览地点:通辽市美术馆
五、展览规模:本次展览展出作品75件(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)。
六、征集办法:本次展览作品拟在通辽市范围内公开征集。
七、参展要求
(一)作品内容
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中国画、油画、版画、水彩·粉画、书法。内容上应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,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,打造北疆文化品牌为主题;弘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、蒙古马精神;讴歌靓丽北疆的生态文明建设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;中国式现代化、内蒙古高质量发展、城市建设;传承红色记忆,赓续红色血脉;探索历史,追寻城市之根,阐述千年文化的根基脉络和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显著呈现;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新貌;全国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。
(二)作品尺寸:
中国画、书法:六尺整张及条幅、四尺整张及条幅。
油画、版画、水彩·粉画:最大不超过110cmx70cm,最小不小于30cmx30cm。
(三)投稿要求
投稿作品应为近两年新创作品及2023年之前创作的未参加过市级美展的作品。 应为作者原创作品,不含侵犯他人著作权、境内外专有出版权、肖像权、专利权等以及其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的内容。严禁使用高仿、代笔、抄袭他人、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。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,作者自负,并在通辽市美术馆公众信息平台进行公告,取消其参展资格。
八、征稿及评选
征稿时间:自发稿之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
评选: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评选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:姓名(以身份证为准,要求身份信息真实,准确有效)、作品名(与画面相同)、尺寸(高×宽cm)、详细联系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展览名称。落选作品退件。
收件地址:内蒙古通辽市美术馆(碧桂园小区东),展览部 冯老师:0475-8265995。(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,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,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)。
作品评选结果在通辽市美术馆公众信息平台公布。
九、相关事项
(一)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。
(二)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。
十、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、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和宣传权。
十一、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《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》。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(www.caanet.org.cn)查看。

通辽市美术馆   通辽美术家协会
2024年7月22日



返回